人像摄影与一般的人物摄影不同:人像摄影以刻画与表现被摄者的具体相貌和神态为自身的首要创作任务,虽然有些人像摄影作品也包含一定的情节,但它仍以表现被照者的相貌为主,而且,相当一部分人像摄影作品只交待被摄者的形象,并没有具体的情节。
而人物摄影是以表现有被摄者参与的事件与活动为主,它以表现具体的情节为主要任务,而不在于以鲜明的形象去表现被摄者的相貌和神态。这二者之间的重要区别,在于是否具体描绘人物的相貌。
不管是单人的或是多人的,不管是在现场中抓拍的还是在照相室里摆拍的,不管是否带有情节,只要是以表现被摄者具体的外貌和精神状态为主的照片,都属于人像摄影的范畴。
那些主要表现人物的活动与情节,反映的是一定的生活主题,被摄者的相貌并不很突出的摄影作品,不管它是近景也好,全身也好,只能属于人物摄影的范畴。
当然,从广义上来说,人像摄影拍的是人,它也属于人物摄影。人像摄影以刻画和描绘被摄者的外貌与神态为自己的表现任务,应人物相貌鲜明。它分作照相室人像、室内特定环境人像和户外人像三大类。人像摄影的要求是“形神兼备”。静物摄影与人物摄影、景物摄影相对,以无生命(此无生命为相对概念,比如从海里捕捞上来的鱼虾、已摘掉的瓜果等)、人为可自由移动或组合的物体为表现对象的摄影。